中国大陆和台湾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家园,我们真诚的欢迎任何台胞或侨胞(包括维吾尔族和藏族等少数民族)为朝着一个中国原则的方向所作的努力。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来自于什么团体(或政党),也不管他们曾经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商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我们同时欢迎您们加入我们的团体,与我们一道为共同促进和平统一大业而努力。
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成立于2003年8月2日,是由原丹麦中医协会会长马文新先生召集,旅居丹麦的华侨华人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组建的民间群众组织;其中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总部设在哥本哈根,成员分布在哥本哈根和奥尔胡斯两大城市;半数以上的成员在其他社团有兼任职务。本会以代表丹麦侨界的共同心声和愿望,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促进祖(籍)国早日实现和平统一大业为宗旨。自成立以来,在中国驻丹麦大使馆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各兄弟社团的通力协作,共举办了许多次大小不同的座谈会和团拜会等,多次发表了反"台独"促统一的声明或联合声明。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有关的对台政策,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提高海外侨胞的爱国力量、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促进和平统一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实现祖(籍)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是一项艰苦而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和几千万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我们真诚地希望旅居丹麦的华侨华人社团能够一如既往地进行合作,为实现祖(籍)国统一大业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一届(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 会长:马文新
常务副会长:蔡国新 奥尔胡斯地区副会长:叶长志
第二届(2005年8月至2008年1月) 会长:马文新
常务副会长:蔡国新 奥尔胡斯地区副会长:叶长志
第三届(2008年2月至2010年1月) 会长:马文新
常务副会长:叶利宗 奥尔胡斯地区副会长:叶长志
名誉会长:蔡国新
第四届(2010年2月至2013年1月)
永久名誉会长:马文新 ;名誉会长:蔡国新
会长:叶利宗
常务副会长:杨慕君 奥尔胡斯地区副会长:叶长志
副会长:陈剑墅
第五届(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
永久名誉会长:马文新 ;名誉会长:蔡国新
会长:叶利宗
常务副会长:杨慕君 副会长:陈剑墅
第六届
(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
永久名誉会长:马文新 ;名誉会长:蔡国新
会长:叶利宗
常务副会长:杨慕君
副会长:陈剑墅 ,叶春迪
第七届(2019年2月至2022年1月)
永久名誉会长:马文新;名誉会长:蔡国新
会长:叶利宗
常务副会长:杨慕君
副会长 :叶春迪,陈剑墅
现任顾问:
林燕标(高级)、张 辉、韦竹冰
秘书处、对外联络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总务部。
第一届、第二届(2003年8月至2008年1月)
秘书长:叶利宗(中文)、陈剑墅(丹文)
对外联络部主任:吴 红
财务部主任:刘必祥
第三届(2008年2月至2010年1月)
秘书长:叶利宗(中文,兼)、陈剑墅(丹文)
对外联络部主任:吴 红
财务部主任:刘必祥
总务部主任:叶春迪
第四届(2010年2月至2013年1月)
秘书长:叶利宗(中文,兼)、陈剑墅(丹文,兼)
对外联络部主任:吴 红
财务部主任:刘必祥
宣传部主任:赵温华
总务部主任:叶春迪
第五届 (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
秘书长:陈剑墅(兼)
对外联络部主任:吴 红
财务部主任:刘必祥
宣传部主任:赵温华
总务部主任:叶春迪
第六届(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
秘书长:陈剑墅(兼)
对外联络部主任:吴 红
财务部主任:刘必祥
宣传部主任:赵温华
第七届(2019年2月至2022年1月)
秘书长:陈剑墅(兼)
对外联络部主任:吴 红
财务部主任:刘必祥
宣传部主任:赵温华
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为丹麦华侨华人自行发起组建的民间群众组织,名为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总部设在哥本哈根。
第二条 大会宗旨
(一)团结丹麦华侨华人,宣传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以及和平统一大业的重要意义;
(二)关注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为推进中国早日实现完全统一发挥积极作用;
(三)表达丹麦华侨华人的心声愿望,争取与世界各地同类组织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入会员资格
拥有丹麦合法居住权的年满十八岁的华侨华人,以及当地合法居民,在承认本会章程的前提下,经两名以上的本会正式成员介绍加入。
第四条 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一)会员有宣传本会章程和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的义务,并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团结一切有利于促进和平统一的力量;
(二)会员要维护本会声誉、反对任何形式分裂祖(籍)国的活动,并为本会提供相关信息;
(三)会员不得从事与本章程相违背的活动,更不得以本会的名义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四)各成员的工作属义务性质,不附带任何条件,但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其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并根据地理位置和区域的不同考虑分设副会长若干名,在大会总部设立秘书处、对外联络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总务部;根据发展需要还可聘请大会顾问。
第三章 选举办法和任期
第七条 本会会员经介绍加入一年,并至少参加过一次较大活动后方可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会长、副会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他任职成员经会长提名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或会员大会通过后任命。
第九条 会员加入后连续缴纳会费两年以上,并参加会里的正常活动一半以上的,可以改任常务委员(常委)。
第十条 如果会员连续两年没缴纳会费,视同自动退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自动取消。
第十一条 会员退出本会后,欢迎重新加入,在交了当年的会费后仍然拥有选举权,但要连续缴纳会费并参加正常活动两年以上方可拥有被选举为会长或副会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所有职务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按照社团惯例,组建时的召集人当选为会长,其退位后成为本会当然的永久名誉会长。
第四章 会议与决议
第十四条 各成员在开会时应坦诚相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以利本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并提前十天通知各会员;在特别情况下,会长可以召集紧急会议。
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每次会员大会或常务委员会都根据有关会议议程形成决议;如果各成员在得到通知后不能出席的,作弃权处理,并要遵守会议的所有决议。
第十七条 章程的重要内容修改,由会员大会决定,须经与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但常务委员会有权对章程中的未尽事宜进行适当补充或局部内容进行修改(经与会人员二分之一通过可以生效)。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八条 本会成员每年交基本会费200克朗,当选会长交1000克朗,当选副会长交500克朗;资金不足部分本着量力而行、自愿赞助原则解决。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003年8月24日的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2004年1月13日会员大会对第十八条的会费部分进行修改;2008年2月10日的会员大会上对第十二条的任期进行修改;2010年2月7日的会员大会对第七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修改;2010年2月7日和2013年2月24日的会员大会先后对第十八条的会长及副会长的会费进行修改;2013年2月24日的会员大会对第二条第二款的内容进行修改;现有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内容为经2013年2月24日的会员大会通过后修补的规定。
活动备忘录
2003年8月2日成立。
8月24日,召开成立后的第一次座谈会,通过了《章程》,设立了组织机构。
8月31日,举行就职典礼仪式,会后发表了《哥本哈根宣言》。
9月3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时报等重要媒体刊登了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正式成立的新闻。
11月9日和26日,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就当时紧张的台海局势和台湾当局的"公投制宪"等问题进行讨论,通过了《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致台湾民众的公开信》,并发往祖国大陆、台湾岛内和欧洲的有关媒体。
12月7日,我会与丹麦华人总会共同倡议并召开两岸三地和平发展研讨会,旅居丹麦华侨华人各界和留学生代表60多人参加会议。
2004年1月18日,我会举行了两岸三地春节团拜会。87岁高龄的知名台胞黄强先生应邀出席。他说:"我非常痛恨台湾当局的所作所为,自从陈水扁上台以来,纠集各种"台独"分裂势力进行分裂活动,大搞政治欺骗,造成台湾民众人心慌慌,经济下滑,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呈明显下降趋势。我准备3月份去台湾为国民党助选,如果民进党继续当选,本人发誓再也不去台湾。"结果由于国民党在大选中失利,他怀着沉痛的心情带病回到丹麦,而后病情继续加重,于当年6月逝世。
3月13日,我会与丹麦华人总会一起召集旅丹华人社团座谈会,就台湾当局即将举行的所谓"3.20公投"展开讨论,并由14个社团联合签署了严正声明,会后将声明发给中国和欧洲的有关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国总部及其驻丹麦办事处,得到了联合国总部的回函,并将联合声明翻译成丹麦文发给丹麦国会。
5月22日,本会与丹麦华人总会一起召集了各华人社团会议,就当时的台海关系、陈水扁的"5.20就职演说",以及中台办和国台办的"5.17"声明进行讨论,并联合发表了《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两岸民众的共同愿望》的声明。
7月12日至15日,本会组织的访问团成功地访问北京,先后拜访了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华侨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侨办和中国侨联等六个部门,先后得到了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全国人大华侨委主任刘山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张铭清和全国侨联副主席唐闻生等领导的亲切接见,并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10月2日,举行了国庆团拜会。
2005年1月30日,本会与华人总会一起联合召集华人社团会议,就纪念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中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发表十周年进行讨论,并联合发表了《关于坚决拥护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联合声明》。
3月20日,本会召开座谈会,发表了《关于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声明》。
8月4日,座谈会。
8月19日,本会与华人总会一起召集丹麦侨界举行反"独"促统座谈会,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富卿为团长的访问团一行6人出席了座谈会。林荣生主持会议,马文新、林燕标、叶利宗、金智健政务参赞等先后发言。
11月2日,在鸿福酒楼,由林燕标举行宴会招待浙江省台办主任裘小玲一行10人,叶利宗秘书长代表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汇报自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中国驻丹麦大使馆领事部王家荣主任等应邀出席。
12月11日,本会召开座谈会,大使馆金智健参赞、王家荣主任应邀出席。会议议题:一是马文新会长汇报9月下旬应邀出席北京世界各国统促会长会议和参加56周年国庆活动的情况;二是讨论12月3日,台湾"三合一"地方选举后,台湾蓝绿两大阵营的走向和未来展望;三是讨论本会今后的工作重点。
3月5日,在华人总会会所,与华人总会联合召集丹麦侨界社团代表反"台独"座谈会,联合发表关于陈水扁终止"国统会"和"国统纲领"的联合声明。林燕标主持,蔡国新、金智健、叶利宗等先后发言。
6月1日,本会与丹麦华人总会一起召集丹麦侨界代表与来访的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李炳才、以及李亚飞、黄文涛、刘军川、仇开明、邓壮一行6人进行座谈。林燕标主持,马文新发言,叶利宗等自由发言。
2006年2月5日,本会新春团拜会暨纪念"江八点"发表11周年和"胡四点"发表1周年座谈会,欢送甄建国大使期满离任。蔡国新主持,马文新会长致辞,甄大使讲话,叶利宗宣读声明稿,会后发表声明,刊登在《统一论坛》2006年第二期上,题为《历史性突破.纲领性文件》。
2007年2月11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蔡国新主持,马文新讲话,大使馆金智健政务参赞、王家荣主任、李惠康和高健领事,以及兄弟社团代表等出席。
3月11日,与华人总会共同召集丹麦侨学界社团代表会议,联合发表《丹麦侨学界关于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的严正声明》,林燕标、叶利宗主持,大使馆领事部主任张维等出席,林洲、吴红、于丹、陈予英、赵温华等代表先后发言。
9月6日,本会与华人总会一起召集丹麦侨界社团代表举行反"台独"座谈会,会后以16个华人社团联合发表声明,并发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10月27日,本会举行学习中共中央十七大报告座谈会。蔡国新主持,金智健、王家荣出席。
2008年2月11日,本会新春团拜会暨换届选举大会。马文新主持。选举结果马文新继续担任会长、叶利宗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叶长志继续当选为奥尔胡斯地区副会长。
3月9日,与华人总会一起召集丹麦侨学界代表举行反对陈水扁"入联公投"座谈会,并联合发表声明。林荣生主持,林燕标代表华人总会、叶利宗代表本会发言,以及林洲、磨红玲、蔡国新、张辉、赵萌、金智健等代表也先后纷纷发言。
4月8日,本会与华人总会一起组织近百人出席由大赦国际丹麦分部在Farum Kulturhus举办的所谓西藏问题、北京奥运会问题、中国人权问题研讨会,鄢爱华、张幼婷、陈中强、王海迪等6人先后获得发言机会,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本次活动前还先后于4月2日、4月6日举行了预备会,准备了大量资料在现场分发。
4月10日,本会成员叶利宗、鄢爱华、甘霈、朱春英、杨宾章、张幼婷、庄婷芳等10人出席由丹麦人权研究所在Amager举行的所谓中国人权博士生研讨会,鄢爱华在会上发言,并解答丹麦博士生们提出的问题。
4月18日,本会常委鄢爱华应邀出席丹麦广播电台,就当时西藏问题、北京奥运会问题和中国人权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4月22日,本会叶利宗、鄢爱华、甘霈出席丹麦人权研究所在哥本哈根警察局(Politikenhus)举行的所谓中国人权研讨会,鄢爱华在主席台就座并解答提问。
2009年1月13日,在中国驻丹麦大使馆举行丹麦侨学界关于胡锦涛总书记对台重要讲话座谈会,并发表联合声明。林燕标主持,马文新、林荣生等发言,叶利宗宣读联合声明。知名台胞卫志远先生应邀首次出席相关活动,并发言。
4月28日,丹麦华人史上规模最大、最为隆重的支持北京奥运会大型集会游行活动在哥本哈根市政厅广场与国会广场之间举行,本次活动前先后于4月18日、4月20日、4月27日举行筹委会预备会议。本会动员主要骨干积极承担筹委会的主要筹备工作。整个筹备工作由林燕标和叶利宗共同负责。
2月20日,本会在www.kina.cc网页上发表声明,奉劝旅丹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不要去参加2月28日,由法轮功人员联合海外组织在Islandsbrygg kulturhus举行的元宵活动;同时写信给哥本哈根市分管副市长,说明实际情况和表明大多数华侨华人的心声,取得较好效果。
1月18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叶利宗主持,马文新致辞,谢杭生大使讲话,知名台胞卫志远应邀出席。
9月20日,举行国庆60周年暨中秋团拜会,蔡国新主持,叶利宗致辞,谢杭生大使讲话,知名台胞卫志远等应邀出席。
2010年2月7日,举行新春团拜会暨换届选举大会,叶利宗主持,马文新致辞,谢大使在团拜会上讲话。选举结果:叶利宗当选为会长,杨慕君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叶长志、陈剑墅当选为副会长。
9月19日,举行中秋暨61周年国庆团拜会,常务副会长杨慕君主持,会长叶利宗致辞,顾晖代办在会上讲话。
11月11日,本会网站(www.hetong.dk )制作完毕并正式开通。
12月2日,本会就挪威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将2010年度的和平奖授予正在服刑的中国公民刘晓波一案发表声明,并于12月8日致信挪威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主席亚格兰阁下以及丹麦的近20家新闻媒体。
2011年2月6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谢大使讲话,马文新发言。
3月13日,本会与华人总会联合倡议并召集旅丹侨学界十几个社团负责人或代表50多人,在华人总会会所举行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86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座谈会暨图片展活动。林燕标主持座谈会并代表总会发言,谢杭生大使讲话,叶利宗代表和统会发言,顾晖政务参赞、马文新、叶天顺、俞露、杨慕君、吴红、金仁美等分别发言。
6月,叶利宗撰写纪念辛亥革命专题文章《以纪念百年辛亥为契机 努力促进和平统一大业》,在多家中文媒体发表。
9月11日,本会举行中秋暨62周年国庆团拜会,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谢杭生大使讲话,马文新发言。
2012年2月12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顾晖代办讲话,马文新发言。
9月16日,本会举行纪念"九二共识"20周年暨日本政府非法"购买"钓鱼岛座谈会并发表严正声明,驻丹麦大使李瑞宇和领事部郭凯主主任、侨学界代表、台胞代表、丹麦友人、本会骨干共近50 人出席,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李大使讲话。新华网、人民网、光明日报、中新网、外交部网站欧华网、北欧时报等近百家华文媒体发表或转发了新闻报道。
2013年2月24日,本会举行纪念"汪辜会谈"20周年座谈会暨元宵团拜会,会后进行领导班子改选,驻丹麦大使李瑞宇和领事部郭凯主主任、兄弟社团代表、台胞代表、本会骨干共40余人出席,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李瑞宇讲话。选举结果:叶利宗连任会长、杨慕君和陈剑墅分别连任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外交部网站、欧洲时报、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网站、北欧时报等几十家华文媒体发表或转发了新闻报道。
9月22日,本会隆重举行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叶利宗会长致辞,全面回顾了本会10年来的发展历程和所做工作;徐永政务参赞受李瑞宇大使委托向大会表示热烈祝贺;林燕标代表华人社团发言;丹麦友人玛丽娜女士用汉语发言,表示支持和统工作;杨慕君宣读4份贺电;陈剑墅宣读发来贺电贺信的单位名称;韦竹冰表演舞剑;关淑芝主持并演唱爱国歌曲《我与祖国》。
2014年2月9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暨谴责日本政府非法挑衅中国问题座谈会,并发表严正声明。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徐永讲话,马文新发言,叶利宗宣读声明。
5月26日,接待了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两岸台胞民间交流促进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林文漪率领的访问团一行,就海峡两岸共同发展及中丹合作交流进行座谈。叶利宗汇报本会成立11年来的活动情况,林文漪主席和刘碧伟大使先后讲话,其他与会代表纷纷发言。
9月14日,本会举行纪念甲午战争120周年座谈会,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刘碧伟大使讲话, 马文新发言。本会主要骨干、兄弟社团负责人、台胞代表等出席。
2015年2月1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杨慕君主持,叶利宗致辞,刘碧伟大使讲话,马文新发言。本会主要骨干、兄弟社团负责人、台胞代表等出席。
8月16日,丹麦侨学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由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主办、丹麦华人总会协办,叶利宗做主旨报告回顾抗战历史,刘碧伟大使讲话,林燕标、马文新发言。大使馆政务参赞徐永、领事部主任郭凯、本会主要骨干、兄弟社团负责人、台胞代表等100多人出席。联合发表《丹麦侨学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哥本哈根 宣言》
11月15日,本会举行关于"习马会"精神座谈会,叶l利宗主持并发言,徐永代办出席并讲话。
2016年1月31日,本会举行迎新春团拜会暨换届选举大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胡波、领事部主任张恕和领事尹晓路,以及部分华人社团负责人或代表、台胞代表和本会骨干出席活动。
2016年5月8日,发表了《关于维护南海主权问题的声明》。2016年5月10 日发表《关于维护南海主权合法权益的公开信》
5月22日f发表《关于蔡英文5.20就职演说的声明》。
7月13日发表《关于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的严正声明》。
8月3日,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侯树森(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正部级,上将军衔)率领代表团成员楼志豪副主任、徐光华、邓卫星、李志军一行访问丹麦期间,与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以下简称统促会)代表举行座谈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胡洪波、领事部主任张恕,哥本哈根市华人议员王海迪,台胞代表,壮族、维吾尔族和满族的代表,以及统促会主要骨干应邀出席活动。
8月14日至17日,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代表团一行应邀对丹麦进行了访问。14日,代表团与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座谈。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台港澳联络部部长施建钢 、《统一论坛》杂志社副调研员周彤和海外部黄薇、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胡洪波和领事部主任张恕出席了座谈会。与会代表就反“独”促统”工作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看法。
8月15日,丹麦华人总会和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共同举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暨反“独”促统座谈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台港澳联络部部长施建钢、《统一论坛》杂志社副调研员周彤和海外部黄薇一行在访问丹麦期间应邀出席,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胡洪波和领事部主任张恕也出席了活动。
2017年1月22日,本会举行新春团拜会,中国驻丹麦特命全权大使刘碧伟和夫人方淳应邀出席,统促会主要成员和其他旅丹社团代表50余人参加。
12月10日,本会举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座谈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领事部主任屈冉应邀出席活动。
2018年2月25日,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举行迎元宵团拜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胡洪波和领事部主任屈冉、丹麦华人总会、丹麦中华工商联合协会、丹麦上海总会、旅丹华人专业人士协会、丹麦华人爱心家园、丹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丹麦华人艺术团、丹中文化交流艺术团、丹中文化交流协会、国际佛光会哥本哈根协会、丹麦华人龙域协会、丹麦广西同乡会、丹麦茶文化协会、丹麦华人摄影师协会、丹麦上海联谊会、丹麦福州同乡会、丹麦华人合唱团、丹麦华人乒乓球总会等兄弟社团的领导或代表,哥本哈根市议员王(台胞)王海迪、台胞代表卫志远和张雅兰,以及和平统一促进会的骨干等六十多人出席了活动。
11月25日,举办丹麦侨学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赵世人、领事部主任屈冉和领事尹晓路,旅丹侨界、学界30多家社团领导或代表、中资机构代表、台胞眷属和丹麦共100多人人出席。
11月25日,举办旅丹侨学界代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座谈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政务参赞赵世人、领事部主任屈冉和领事尹晓路, 30多家华人社团领导或代表,以及中资机构代表和丹麦友人共100多人出席活动。
12月15日,接待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率领的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一行13人,并举行座谈会,洛桑江村全面介绍西藏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中国驻丹麦特命全权大使邓英陪同座谈,大使馆首席馆员赵世人、政治处主任张恕、领事部主任屈冉,丹麦侨界代表应邀出席,统促会会长叶利宗和华人总会主席林燕标汇报工作。
2019年1月21日,会长叶利宗接受《北欧时报》采访,谈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的感受,----发表《习近平的重要讲话增强了海外反“独”促统队伍的信心和决心》
2月10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讲话精神座谈会暨新春团拜会,中国驻丹麦大使馆临时代办赵世人、领事尹晓路,30多家华侨华人社团的领导或代表,台胞代表卫志远和詹纪雄,以及统促会主要成员近百人参加活动。会上联合签署了《丹麦侨学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告台湾同胞书`讲话精神的联合倡议》。会后举行了领导班子选举。
7月4日,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关于强烈谴责暴徒冲击香港立法会的声明》,声明在《北欧时报》刊发。
8月26日,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丹麦华人总会、丹麦华商总会、丹麦中华工商联合协会等37家丹麦华人华侨社团发布联合声明,坚决反对“港独”暴乱,支持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声明在《北欧时报》、《光明日报》刊发。
9月18日,接待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所长张云率领的中国藏文化交流团一行6人,召集侨界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并举行宴会。
2020年1月12日,本会发表《关于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结果的声明》(北欧时报)
1月24日,本会发表《关于坚决反对树立反华雕塑的声明》(北欧时报)
1月28日,本会联合丹麦49家侨团和华人组织,发表《强烈要求<日德兰邮报>就辱华漫画事件公开道歉的联合声明》(北欧时报)
1月30日,本会联合丹麦49家侨团和组织发表题为《言论自由不应该只为言论自由而存在》声明(丹麦语版本),要求《日德兰邮报》就刊登辱华漫画事件公开道歉。
2月9日,本会发表《关于做好丹麦侨胞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的倡议书》。
5月20日,本会发表《关于蔡英文“5·20”就职演说的声明》。
5月28日,本会发表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声明。
5月29日,发表《坚决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加快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丹麦侨胞 叶利宗就《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接受《北欧时报》的采访。
6月30日,本会发表《“香港国家安全法”是维护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的声明》。
8月10日,本会发表《强烈谴责美国卫生部长阿扎访台的声明》。
9月18日,本会发表《坚决反对美国副国务卿访问台湾的声明》。
2021年3月11日 发表声明 坚决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6月28日,发表文章《百年风雨兼程铸就千秋伟业 ----我心中的中国共产党》(叶利宗)
11月10日,本会发表《坚决反对美国议员窜访台湾的声明》
2022年4月19日,本会发表《关于强烈谴责美国参议员代表团窜访台湾的声明》
8月2日,本会发表《严厉谴责佩洛西窜访台湾的声明》
8月6日,举行纪念“九二共识”形成30周年座谈会,秦杰公参和屈冉主任应邀出席。
8月13日,本会发表《坚决支持“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的声明》
2023年,3月31日 ,丹麦46家华侨华人社团联合发表《关于坚决反对蔡英文窜访美国的严正声明》
8月10日,丹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丹麦华人总会联合发表声明,强烈谴责赖清德窜访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