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外国人焦点关注(《移民法》摘要翻译)
丹麦实施申请签证高额收费制度
2010年12月17日,丹麦国家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对外国人申请家庭团聚、学习和商务工作等13种签证(申请旅游、探亲的尚未列入)实施高额收费的法律:
一、申请家庭团聚的须交手续费7775丹麦克朗(短期居留申请续签的每次1725克朗);
二、申请自雇职业的工作3900克朗(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2575克朗);
三、申请留学1600克朗(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2575克朗);
四、申请陪读(包括陪工作、陪研究)1975克朗(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1600克朗);
五、申请研究型工作3025克朗(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2575克朗);
六、 申请受聘高薪工作3025克朗(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2575克朗);
七、申请职业绿卡6100克朗(申请绿卡延期的每次2800克朗);
八、申请运动员签证3025克朗(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2575克朗);
九、申请传教工作2125克朗( 申请居留续签的每次1650克朗)。
另外,申请丹麦永久居留的须交手续费3550克朗;对被拒绝案件的上诉申请须交手续费750克朗。
以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