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外国人焦点关注(《移民法》摘要翻译)

       考试评分制度使一部全世界最为严厉的丹麦家庭团聚法更加壁垒深严

      2010年11月15日,丹麦国家议会通过了一项采用丹麦语和丹麦社会知识考试的评分系统,进一步加紧对家庭团聚移民审批法律的规定。

       利用该评分系统对申请家庭团聚移民进行考核的目的是为确保新移民能够为丹麦社会做出贡献为准则,主要从申请移民的受基本教育程度、丹麦语表达能力、专业工作经验和社会公益活动等4个方面设定评分标准。

        按照该套考试办法规定,对以家庭团聚方式申请移居丹麦的外国人,不管是在丹麦申请还是在外国申请,都必须先到丹麦报名参加考试(报名费3000丹麦克朗)。考试的内容分为丹麦语和丹麦社会知识两部分,共70道题目。其中丹麦语言部分40道题目、丹麦社会知识部分30道题目,对前者至少答对28题、后者至少答对21题,才能通过评分系统中的基本测试部分。考试过程全部采用丹麦语进行提问和回答,每道题的回答时间限制约5秒钟,整个测试过程连续进行,大约为30分钟完成。

        除了基本考试分数外,申请者还可以根据其此前接受教育程度、在丹麦紧缺专业领域工作经历、积极融入丹麦社会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三个方面得到评分数。

        根据评分系统的要求,24岁以下的申请者必须得到120分,24岁以上的申请者必须得到60分以上。    

       在此之前,2002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丹麦新修移民法",从夫妻双方的24岁年龄界限、社会关系、住房要求、经济来源保障、担保人必须取得丹麦长期居留证3年以上五方面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申请者团聚。尤其是社会关系部分又分担保人是否在丹麦出生或6岁以下开始居住并在丹麦长大、担保人的受教育程度、担保人在丹麦是否有家庭特别是有否6岁以下的小孩、担保人在丹麦有否紧缺专业领域(如 IT 专家、工程师、医生、药剂师和护士等)的工作经历或劳动力市场的统筹调配资格、申请人有否关于丹麦的大学文凭、申请人对丹麦的社会了解程度和丹麦语基础、夫妻双方的父母是否在丹麦合法居住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估。就这一项,致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者成为牺牲品。后经过大小不同的十几次修改和补充,如今再加注入境考试评分系统,使一部本来就是全世界最为严厉的丹麦家庭团聚法更加壁垒深严。                                                                      (摘译整编:叶利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