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主席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2008年12月31日)

                                加入时间:2010年10月28日

      2008年12月3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我们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把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把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协商谈判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把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携手共进,戮力同心,努力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胡锦涛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
  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核心利益。世界上只有
一个中国,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了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什么事情都好商量。两岸应该本着建设性态度,积极面向未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
  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两岸同胞要开展经济大合作。我们期待实现两岸经济关
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两岸可以为此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中华文化在台湾根深叶茂,台湾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包括愿意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迈上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新台阶。
  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两岸同胞要扩大交流,两岸各界及其代表性人士要扩大
交流。对于任何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我们都愿意作出积极回应。我们将继续推动国共两党交流对话,共同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对于部分台湾同胞由于各种原因对祖国大陆缺乏了解甚至存在误解、对发展两岸关系持有疑虑,我们不仅愿意以最大的包容和耐心加以化解和疏导,而且愿意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增进福祉。对于那些曾经主张过、从事过、追随过“台独”的人,我们也热诚欢迎他们回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上来。我们希望民进党认清时势,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不要再与全民族的共同意愿背道而驰。只要民进党改变“台独”分裂立场,我们愿意作出正面回应。
  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我们了解台湾同胞对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的感受,重视解决
与之相关的问题。两岸在涉外事务中避免不必要的内耗,有利于增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对于台湾同外国开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往来的前景,可以视需要进一步协商。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
  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海峡两岸中国人有责任共同终结两岸敌对的历史,竭力避免
再出现骨肉同胞兵戎相见,让子孙后代在和平环境中携手创造美好生活。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为有利于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两岸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胡锦涛强调,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
家园,两岸同胞有责任把她维护好、建设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奋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由两岸同胞共同享有。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贯彻到各项对台工作中去,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一道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